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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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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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mg*7片*2板 |
10mg(按赖诺普利无水物计算) |
生产企业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28 |
国药准字H201032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用 |
高血压: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塞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用法用量 |
口服。可加水分散后口服,也可含于口中吮服或吞服。一般成人1日1次坎地沙坦酯,必要时可增加剂量至12mg。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从2mg开始服用。若单独使用不能控制血压,可加服利尿药,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人体药物过量的数据有限。ACE抑制剂过量相关的症状可表现为低血压、循环休克、电解质紊乱、肾衰、通气过度、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缓、眩晕、焦虑和咳嗽。对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静脉滴注生理盐水。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处于休克状态。如可能,可考虑使用血管紧张素II和/或静脉注射儿茶酚胺治疗。如为最近服药,治疗的目的是将赖诺普利自体內清除(如呕吐、洗胃、口服吸附剂或硫酸钠)。本品可以通过血液透析清除(见【用法用量】)。对治疗无效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起搏器。应经常检测生命体征、血清电解质和肌酐水平。 |
副作用 |
1.严重的不良作用(发生率不明)。1)血管性水肿:有时出现面部、口唇,舌、咽、喉头等水肿为症状的血管性水肿,就进行仔细的观察,见到异常时,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2)晕厥和失去意识:过度的降压可能引起晕厥和暂时性失去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特别是正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严格进行限盐疗法的患者、最近开始服用利尿降压药的患者,可有会出现血压的迅速降低。因此,这些患者使用本药治疗应从较低的剂量开始服用。如有必要增加剂量,应密切观察愚昧无知情况,缓慢进行。3)急性肾功能衰竭:可能会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5)肝功能恶化或黄痘:鉴于可能会出现ASP(GOT)、AL(GPT)、GTP等值升高的肝功能障碍或黄痘,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6)粒细胞缺乏症:可能会出现细胞缺乏症,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7)横纹肌溶解:可能会出现如表现为肌痛、虚弱、CK增加、血中和尿中的肌球蛋白。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8)间质性肺炎:可能会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检查异常等表现的间质性肺炎。如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服药,并进行适当处理,如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其它的不良作用:1)过敏:皮疹、湿疹、荨麻疹、瘙痒,(0.1 |
与其它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相似。常见咳嗽、头昏、头痛、心悸、乏力等,咳嗽为干咳,往往是不能应用本药的主要原因。 |
禁忌 |
1.对本品制剂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2.妊娠的妇女(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 |
对本品任何成份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性水肿;以及遗传性或特发性血管性水肿的患者禁用;妊娠中期和末期三个月(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成分 |
坎地沙坦酯。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赖诺普利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或着色片。 |
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对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1)有双侧或单肾动脉狭窄的患者)见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2)有高血钾的患者,有可能使肝功能恶化,并且,据推测活性代谢坎地沙坦的清除率低下,因此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慎重用药)参照[药代动力学]项)。)4)有严重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过度降压,有可能使肾功能恶化,因此1日1次,从2mg开始服用,慎重用药)。)5)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6)老年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1)有双侧或单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服用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