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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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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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含坎地沙坦酯8mg,氢氯噻嗪12.5mg |
5mg*10片 |
生产企业 |
江苏德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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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127 |
国药准字J2017104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高血压。本品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本品适用于单用坎地沙坦酯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或两药联合用药同剂量的替代治疗。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一片,口服,空腹或进餐时服用,其降压效果大多在开始治疗的4周内出现。 当单用坎地沙坦酯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时,可服用本品。推荐在复方治疗前,根据患者血压的降低程度,对单一成分(即坎地沙坦酯或氢氯噻嗪)进行逐步的剂量调整。 坎地沙坦单药的剂量调整:坎地沙坦的常用剂量为16mg/天,当降压效果欠佳时,需要进一步降血压的患者可逐步增加剂量,但超过32mg的剂量不能进一步降低血压。有低血压风险(如潜在的血容量减少),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可服用坎地沙坦,但其起始剂量需降低至4mg开始。严重肾功能不全、严重肝功能不全和/或胆汁郁积症患者禁用。 氢氯噻嗪在每天一次服用12.5mg~50mg的剂量范围内是有效的。 必要时,本品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老年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整片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1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1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 本品剂量应该根据个体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不可轻易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中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者ACEI不耐受可接受其他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等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10mg,每日1次,作为维持治疗 在首次服用1.25mg治疗后,患者应接受大约4小时的观察(特别是血压、心率、传导障碍、心力衰竭恶化迹象)。 最大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1次。 如发生不良反应,应避免使用最大剂量治疗。心要时应在现用剂量的基础上逐渐减量,如有必要可中断治疗,在适当时重新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在剂量递增期间,一旦出现心力衰竭恶化或不耐受现象,建议首先减少比索洛尔剂量,或必要时立即停药(如果出现严重低血压,心力衰竭恶化伴有急性肺水肿,心源性休克,症状性心动过缓或房室传导阻滞)。 使用本品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长期用药。 接受比索洛尔治疗不建议突然停药,以免引起暂时性的心力衰竭恶化。如需停药,应每周逐渐将剂量减半。 肝、肾功能不全者: 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晚期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20mL/min)和严重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mg。 肾透析患者使用比索洛尔的经验较少,但也没有证据表明该类患者的剂量应该调整。 尚无比索洛尔治疗慢性心力衰竭并伴有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数据。此类患者的剂量递增应特别谨慎。 |
副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 坎地氢噻片 超过2800名患者的高血压治疗中(其中超过750名患者治疗超过半年,超过500名患者治疗超过一年),不良反应一般都是轻微和暂时的,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没有观察到这种复方制剂的特殊不良反应,只限于此前报道过的坎地沙坦酯和/或氢氯噻嗪的不良反应。常见的副反应与剂量、年龄、性别、种族无关。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1089名患者接受坎地氢噻片的不同剂量组合进行治疗(坎地沙坦酯剂量为2-32mg,氢氯噻嗪剂量为6.25-25mg),592名患者服用安慰剂,结果显示,无论是否由治疗引起,试验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其中发生频率高于对照组的不良反应有:呼吸系统异常:上呼吸道感染(3.6%:3.0%);全身性反应:背痛(3.3%:2.4%);类似感冒症状(2.5%:1.9%);中枢/外周神经系统:头晕(2.9%:1.2%)。 服用坎地氢噻片的患者头痛的发生率超过2%(2.9%),但少于安慰剂组的头痛发生率(5.2%)。 在其他已有报道的不良反应中,无论是否由治疗引起,在超过2800名患者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超过0.5%的包括:全身性反应:外伤、疲劳、疼痛、胸痛、外周性浮肿、无力;中枢/外周神经系统:眩晕、感觉异常、感觉迟钝;呼吸系统异常:支气管炎、鼻窦炎、咽炎、咳嗽、鼻炎、呼吸困难;肌、骨骼系统异常:关节痛、肌痛、关节病、关节炎、腿痛性痉挛、坐骨神经痛;胃肠道异常: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炎、肠胃炎、呕吐;代谢和营养异常:高尿酸血症、高血糖症、低血钾症、尿素氮增加、肌酸磷酸激酶增加;泌尿系统异常:尿道感染、血尿、膀胱炎;肝脏/胆汁系统异常:肝功能异常、转氨酶水平增加;心搏率和心节律异常:心动过速、心悸、期外收缩、心动过缓;精神异常:抑郁、失眠、焦虑;心血管异常:ECG异常;皮肤及附属物异常:湿疹、出汗过多、瘙痒、皮炎、出疹;血小板/血凝因子异常:鼻出血;免疫系统异常:感染、病毒感染;视力异常:结膜炎;听力和前庭异常:耳鸣。 发生率少于0.5%的不良反应包括:心绞痛、心肌梗死以及血管性水肿。(详见说明书) |
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减退。 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 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 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衰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脚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跋行或雷诺氏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 呼吸道: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胃肠道:偶尔会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便秘、恶心、腹痛。 骨骼肌系统:偶见肌肉无力,肌肉痉挛,一个或多个关节病(单城多关节炎)。 皮肤:仅在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出汗和皮疹),可能引起或加重皮癣,或导致皮癣样疹、脱发。 泌尿生殖器官:极少数情况可能引起性功能障碍。 肝脏:肝酶(ALAT, ASAT)升高,肝炎。 代谢:可能导致糖尿病患者的糖耐量降低,掩盖低血糖的表现(如心跳加快),个别病例观察到甘油三酯水平升高。 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临床数据:下表列出CIBIS II临床试验中安慰剂和比索洛尔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无论是否有因果关系均记录了所有的不良事件。每个不良事件在每个试验人群中发生率至少达5%,每个患者在发生不良事件时仅记录1件。上市后治疗稳定性心力衰竭的资料: 尚无比索洛尔上市后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资料。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组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由于本品含有氢氯噻嗪,因此患有无尿症或对其他磺胺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妊娠或计划妊娠的妇女禁用。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严重肝功能不全和/或胆汁郁积症患者禁用。 顽固性低钾血症和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痛风患者禁用。 |
比索洛尔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 7、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干100mmHg)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病综合征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坎地沙坦酯16mg和氢氯噻嗪12.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富马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淡粉色中间带划痕的椭圆形片。 |
本品为黄色圆形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哺乳期妇女避免服用本品,必须服用时,应停止哺乳。 2.对于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应在开始治疗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否则需在密切监测下服用本品。一旦发生血压过低,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 3.服用本品的患者在接受重大手术和麻醉的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血压过低症状。 4.对于肝功能受损或迁延性肝病的患者来说,体液和电解质平衡的微小改变即有可能引起肝昏迷状态。因此此类患者应慎用本品。 5.如有必要,在接受本品治疗过程中应适时定期监测电解质,积极纠正电解质紊乱。 6.一些患者在接受噻嗪类药物治疗时有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或痛风急性发作,或可能伴有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水平的升高,或可能导致低镁血症。 7.糖尿病患者服用本品时可能需要调整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 8.服用本品有可能会对氢氯噻嗪发生过敏反应,尤其是有过敏或支气管哮喘病史的患者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更大。 9.本品中的氢氯噻嗪有可能会诱发系统性红斑狼疮发作或使病情恶化。 10.本品不能与锂制剂同时服用。 11.在进行甲状旁腺功能检查前应停用本品。 |
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递增期开始,同时应进行定期的监测。 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 1、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 2、与吸人性麻醉剂合用时 3、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 4、严格禁食 5、有严重过敏史 6、正在进行脱敏治疗 7、一度房室传导阻滞 8、变异型心绞痛 9、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 尚无比索洛尔治疗心力衰竭并伴有下列疾病或条件的治疗经验: *NYHAⅡ级心力衰竭 *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 *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300μmol/l) *肝功能不全 *年龄超过80岁 *限制性心肌病 *先天性心脏病 *有显著血流动力学变化的器质性瓣膜病 *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 支气管哮喘和其他慢性肺梗阻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相应的症状,所以应该同时给予支气管扩张治疗。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见呼吸道阻力增加,因此应增加β2 -受体激动剂的剂量。 和其他β-受体阻滞剂一样,比索洛尔可能增加机体对过敏原的敏感性和加重过敏反应,此时肾上腺素治疗不一定会产生预期的治疗效果。 患有牛皮癣或有牛皮癣家族史的病人,只是在慎重考虑利/弊之后,方可决定是否应用β-受体阻滞剂(如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嗜铬细胞瘤患者仅在使用α-受体阻滞剂后才能服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可能掩盖甲状腺毒症的症状。 除非特别指明,否则使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时不得突然停药。 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存在个体差异,应用本品可能会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的能力。尤其在开始服药、增加剂量以及与酒精同服时更应该注意。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