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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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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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mg |
20mg*7片 |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678 |
国药准字H2014005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高血压、瓣膜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尤其适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的心功能不全。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常用0.125~0.5mg,每日1次,7天可达稳态血药浓度;若达快速负荷量,可每6~8小时给药0.25mg(1片),总剂量0.75~1.25mg/日(3~5片/日);维持量,每日一次0.125~0.5mg(半片~2片)。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副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促心律失常作用、胃纳不佳或恶心、呕吐(刺激延髓中枢)、下腹痛、异常的无力、软弱。 2.少见的反应包括:视力模糊或\"\"色视\"\",如黄视、绿视、腹泻、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如精神抑郁或错乱。 3.罕见的反应包括:嗜睡、头痛及皮疹、寻麻疹(过敏反应)。 4.在洋地黄的中毒表现中,促心律失常最重要,最常见者为室性早搏,约占促心律失常不良反应的33%。 5.其次为房室传导阻滞,阵发性或加速性交界性心动过速,阵发性房性心动过速伴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窦性停搏、心室颤动等。 6.儿童中心律失常比其他反应多见,但室性心律失常比成人少见。新生儿可有P-R间期延长。 |
在多达3275例患者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评价了奥美沙坦酯的安全性,其中约900例患者至少接受了6个月的治疗,525例以上患者至少接受了1年的治疗。结果显示,奥美沙坦酯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性别、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1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对1%)。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流感样症状、咽炎、鼻炎和鼻窦炎。咳嗽的发生率在安慰剂组(0.7%)和奥美沙坦酯组(0.9%)患者中相似。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低于1%大于0.5%的不良事件有:胸痛、乏力、疼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恶心、心动过速、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关节疼痛、关节炎、肌肉疼痛、骨骼疼痛、皮疹和面部水肿等。上述不良事件是否与服用本品有关尚不明确。实验室检查结果: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参数的变化与奥美沙坦酯极少具有相关性。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偶见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略有下降(分别平均下降了大约0.3g/dL和0.3体积百分比)。肝功能检查:偶见肝脏酶上升和/或血胆红素上升,但会自行恢复正常。过往的市场经验:罕见有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引起横纹肌溶解症的报道。 |
禁忌 |
1.与钙注射剂合用。 2.任何洋地黄类制剂中毒。 3.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 4.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若伴收缩功能不全或心房颤动仍可考虑)。 5.预激综合征伴心房颤动或扑动。 |
对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地高辛片是由玄参科植物毛花洋地黄叶中提取的强心配糖体制成的白色压制片,每片含地高辛0.2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禁与钙注射剂合用。严重心肌损害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心室颤动、狭窄性心包炎、休克与一切洋地黄禁忌症等均不宜使用本品。 3.心绞痛与心肌梗塞患者慎用。 4.近期用过其他洋地黄类强心药者慎用。 5.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肾动脉狭窄: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本品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治疗预期也可能有类似的结果。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II期和第III期),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可逆转或者不可逆转的肾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有羊水过少、早产、子宫内生长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与用药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本品。如果必须用药,应当告知这些孕妇关于药物对她们胎儿的潜在危害,并进行系列超声波检查来评估羊膜内的情况。曾经在子宫内与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接触过的婴儿应密切监测其血压过低、少尿和高血钾的情况,必要时作适当的治疗。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本品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如果发生低血压,患者应仰卧,必要时静脉滴注生理盐水。一旦血压稳定,可继续用本品治疗。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度至显著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40 mL/分钟)患者或者中度至显著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