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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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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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粒 |
0.1gx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010 |
国药准字H410207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咽炎。 |
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0.2g,一日0.3-0.6g;极量:一次0.5g,一日1g。 2.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次按体重3-5mg/kg,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茶碱的毒性常出现在血清浓度为15-20 g/ml,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早期多见的有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等,当血清浓度超过20 g/ml,可出现心动过速、心律失常,血清中茶碱超过40 g/ml,可发生发热、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活动性消化溃疡和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总内酯、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滑石粉、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氨茶碱。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黑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或微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或急性支气管痉挛发作的患者。 2. 应定期监测血清茶碱浓度,以保证最大的疗效而不发生血药浓度过高的危险。 3.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任何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患者,持续发热患者。使用某些药物的患者及茶碱清除率减低者,在停用合用药物后,血清茶碱浓度的维持时间往往显著延长。应酌情调整用药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 4. 茶碱制剂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患者心率和(或)节律的任何改变均应进行监测和研究。 5. 低氧血症、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