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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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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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粒 |
每粒装0.75g |
生产企业 |
广东省惠州市中药厂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186 |
国药准字Z200801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支气管咳嗽,扁桃体炎,咽炎。 |
清热泻火解毒,化瘀凉血止血。本品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吐血,咯血,衄血,痔血等症。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禁用。孕妇忌服 |
成分 |
穿心莲总内酯、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硬脂酸镁。 |
大黄、黄连、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黑色的粉末;味苦。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混悬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本品不宜大量、久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