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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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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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8g*12片*4板 |
复方 |
生产企业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581 |
国药准字H650202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咳嗽口干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山芝麻。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11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13毫克、连翘挥发油0.00032毫升、薄荷油0.00116毫升、维生素C53.23毫克、银翘浸膏161.3毫克、荆芥挥发油0.00024毫升。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片,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色至棕色粉末;味苦,微酸,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3.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禁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8.本品不适用于风寒感冒患者。9.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