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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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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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4.5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06 |
国药准字Z2005069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清热润肺 , 宣降肺气 , 祛痰止咳。用于咳嗽气喘 , 吐痰黄稠或咳痰不爽 , 咽干喉痛 , 急慢性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1-3岁一次半袋,4岁以上一次1袋,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穿心莲、山芝麻。 |
紫菀、百部、枇杷叶、前胡、甘草、苦杏仁、桔梗、麻黄、蓼大青叶。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片,味苦。 |
本品为红褐色或红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