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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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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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ml | |
生产企业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06 |
国药准字Z350200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穿心莲、山芝麻。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片,味苦。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