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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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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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5%*10ml |
10克 |
生产企业 |
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626 |
国药准字H200447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于体股癣、手足癣等,亦用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等 |
用法用量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少数患者可见局部刺激症状或过敏反应。 |
禁忌 |
1. 对该药过敏者。 2. 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 3. 溃疡性病变。 4. 痤疮﹑酒渣鼻。 5. 眼睑部用药(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 6. 渗出性皮肤病。 7. 面部不宜应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哈西奈德(氯氟舒松、哈西缩松),16α,17-[(1-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羟基-21-氯-9-氟孕甾-4-烯-3,20-二酮。 |
每支10克含硝酸咪康唑0.2克、薄荷脑0.35克、合成樟脑0.56克、水杨酸甲酯0.3克、冰片0.05克、麝香草酚0.02克、丙酸倍氯米松1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微粘液体。 |
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有薄荷特臭 |
注意事项 |
1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2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3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
1.只限外用,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严禁口服。 2.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15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4.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在使用本品过程中,若出现红斑或皮肤过敏,应立即停用。 7.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