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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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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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5%*10ml |
10g/支 |
生产企业 |
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626 |
国药准字H110219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
用于湿疹及慢性皮炎,也可用于小面积浅表创伤、烧伤及褥疮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涂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 |
外用。取适量涂擦患处,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涂药部位的皮肤发生烧灼感﹑刺痛﹑暂时性瘙痒,长期应用可发生皮肤毛细血管扩张(尤其面部)﹑皮肤萎缩﹑萎缩纹(青少年易发生)皮肤萎缩后继发紫癜﹑瘀斑﹑皮肤脆弱﹑多毛症﹑毛囊炎﹑粟丘疹﹑皮肤脱色﹑延缓溃疡愈合,封包法在皮肤皱褶部位容易继发真菌感染。经皮肤吸收多时,可发生全身性不良反应(参看注意事项)。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1. 对该药过敏者。 2. 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引起的原发性皮肤病变。 3. 溃疡性病变。 4. 痤疮﹑酒渣鼻。 5. 眼睑部用药(有引起青光眼的危险)。 6. 渗出性皮肤病。 7. 面部不宜应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哈西奈德(氯氟舒松、哈西缩松),16α,17-[(1-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羟基-21-氯-9-氟孕甾-4-烯-3,20-二酮。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硼酸50毫克,氧化锌5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微粘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大面积大量用药或封包方式可使经皮吸收多,可发生全身反应,尤其是低龄儿童和婴幼儿,出现可逆行柯兴氏征及生长迟缓,突然停药可出现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2出现局部不耐受现象,应停药并寻找原因。3警惕留在皮肤皱褶部位和尿布中的药物可吸收入体内。 |
1.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