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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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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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l |
2%*60ml |
生产企业 |
福州黄氏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751 |
国药准字H10980022 |
说明 | ||
适应症 |
芳香开窍,消疲提神,祛风除湿,理气止痛。用于关节痛,神经痛,扭挫伤痛,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及蚊虫叮咬痒痛,晕车、中暑和疖疮初起。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外用擦抹患处。 |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尚未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冬青油、冰片、薄荷油、樟脑 、丁香油、按叶油、桂皮油、叶绿素、香精、液状石蜡。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橼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透明液体;气特异。 |
淡红色混悬液,具有水果香气,味甜。 |
注意事项 |
1.此药物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