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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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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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l |
5mg |
生产企业 |
福州黄氏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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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751 |
国药准字H21022701 |
说明 | ||
适应症 |
芳香开窍,消疲提神,祛风除湿,理气止痛。用于关节痛,神经痛,扭挫伤痛,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及蚊虫叮咬痒痛,晕车、中暑和疖疮初起。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法用量 |
外用擦抹患处。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粒)一日次数1-310-1615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16-2120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7-1222-3230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未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尚未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冬青油、冰片、薄荷油、樟脑 、丁香油、按叶油、桂皮油、叶绿素、香精、液状石蜡。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5克。辅料为淀粉、胶化淀粉、 聚乙烯 比咯烷酮、硬脂酸、滑石粉、山梨酸钾、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三乙酸甘油酯。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的透明液体;气特异。 |
本品为白色小丸 |
注意事项 |
1.此药物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