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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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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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12片*4板 | |
生产企业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518 |
国药准字Z200256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咳平喘,用于内素有里热,外又感受风寒所致的咳喘病。 |
宣肺平喘,化痰止咳,养阴敛肺。用于咳嗽气喘,阴虚痰阻证,表现为久病咳喘,干咳痰少。慢性支气管炎及哮喘见以上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2~3次,小儿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忌服;孕妇忌服。 |
成分 |
桔梗、猪胆汁、甘草、苦杏仁霜、麻黄。 |
麻黄、蒲公英、紫苏子(去油)、浮海石、白前、麦冬、紫菀、百合、甘草、白果(去壳)、罂粟壳、化橘红。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微,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内热外寒所致的咳喘,其表现为咳呛阵作,咳痰色黄或白,粘浊稠厚,咯吐不利,汗出,面赤,口渴喜饮,不恶寒。 3.咳喘急性发作,伴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者,或是喘息加重,表现为端坐呼吸者,或是哮病持续状态等均应去医院诊治。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是喘促气急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儿童、孕妇、体质虚弱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忌服。2、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