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重0.25g |
每片重0.25g |
生产企业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265 |
国药准字Z220255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散结止痛。用于急、慢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花蛇舌草、穿心莲、山芝麻。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污绿色;味苦。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