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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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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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支装1.2g |
生产企业 |
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657 |
国药准字Z20043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散肿止痛。用于热毒内蕴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上呼吸道感染、轻型肺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静脉滴注。每次每千克体重6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临用前,先以适量灭菌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再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500ml稀释。 |
副作用 |
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瘙痒、头晕等;有个别过敏性休克的病例。 |
1.静脉滴注过程中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2.皮肤反应:以荨麻疹最多,少数出现花斑样血斑。3.药物热:高热、寒战。4.血管神经性水肿:眼睑开始充血、水肿,继而扩张至鼻梁、鼻根、口唇、喉部,声嘶、喉喘鸣和呼吸困难。5.过敏性休克:一般于注射后数秒至5分钟内发生,先是局部瘙痒、皮疹,继而心慌、胸闷、呼吸困难、血绀、血压下降,很快出现意识丧失和肢体抽搐,个别出现呼吸、心跳骤停。6.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胃肠不适、肠痉挛、腹泻、黄疸等,一般为一过性,停药或常规处理即可恢复。7.循环系统:血管疼痛、血压升高、房颤、短暂心跳过速,停药后对症治疗均能恢复。8.神经系统:神志不清、头晕、头痛。9.呼吸系统:咳嗽、哮喘。 |
禁忌 |
1.孕妇禁用。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禁用。3.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人工牛黄、板蓝根、山豆根、桔梗、诃子肉、了哥王、天花粉、连翘、冰片、珍珠层粉、广东土牛膝、猪牙皂。 |
连翘、金银花、黄芩。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无定形粉末或疏松固体状物;有引湿性。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慎用,且应由医师指导,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后出现恶心、腹泻、腹痛等不适者应停服。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及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白霉素)等配伍时易产生浑浊或沉淀,请勿配伍使用。2. 本品在溶解过程中如出现混浊或沉淀,则禁止使用。3. 如出现皮疹,应立即停药。4. 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