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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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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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毫升*10支 |
10ml*6支 |
生产企业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35 |
国药准字Z2005509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肺胃实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发热、口渴、便秘;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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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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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粽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味苦、辛、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如有高热体温超过38.5℃及扁桃体肿大者,请及时上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小儿退热口服液,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儿退热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