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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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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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毫升*10支 |
10粒 |
生产企业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辽宁王牌速效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35 |
国药准字H210227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利咽止痛。用于肺胃实热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发热、口渴、便秘;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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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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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粽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如有高热体温超过38.5℃及扁桃体肿大者,请及时上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