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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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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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海达舍画阁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353 |
国药准字Z20123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脾胃气虚,胃纳不佳,食少便溏。 |
化瘀散结。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虚痰结夹瘀证的辅助治疗,症见胸痛有定出,咳嗽,痰黄或痰多,便干,舌紫或有瘀斑等;同时减轻化疗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现象。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饭后口服。每次6粒,一日3次。化疗的当天开始服用,连续服药21天为1个周期,共2个周期;随化疗周期同步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颅内高血压,肾功能衰竭者慎用。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蜜炙) |
红景天、水蛭、地龙。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辛。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腥,味淡。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少津、大便干者。 3.不适用于急躁易怒,脘胁作胀,嗳气者。 4.不适用于急性肠炎,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素体脾胃虚弱者不宜服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