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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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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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5g*12片*3板/盒 | |
生产企业 |
杭州胡庆余堂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3020073 |
国药准字Z200535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和血,补血调经。用于血虚气滞,月经不调,胸腹胀痛。 |
养血祛风,散寒止痛。用于外感风寒、瘀血阻滞或血虚失养所致的偏正头痛、恶寒、鼻塞。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未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香附、川芎、当归(炒)、白芍(炒)、熟地黄、白术(炒)、泽兰、陈皮、黄柏、炙甘草。 |
天麻、白芷、川芎、荆芥、当归、乳香(醋制)。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味苦、微甘。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片后显浅棕色至棕色;气微香, 味微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5.若胸腹胀痛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主要治疗风寒头痛,或能明确诊断的头痛属外伤后遗症者,血虚及血瘀头痛患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孕妇慎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