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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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布地奈德福莫特罗吸入粉雾剂(II)

规格

18微克

(160μg/4.5μg)*120吸
生产企业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110

H20140457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1.哮喘:本品适用于需要联合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一受体激动剂的哮喘病人的常规治疗,吸入皮质激素和“按需”使用短效β2一受体激动剂不能很好地控制症状的患者,或应用吸入皮质激素和长效β2一受体激动剂,症状已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 2.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针对患有COPD(FEV1≤预计正常值的50%)和伴有病情反复发作恶化的患者进行对症治疗,这些患者尽管长期规范的使用长效的支气管扩张剂进行治疗,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症状。

用法用量

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指揿压按扭,胶囊两端分别被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着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囊壳,并随气流进入呼吸道。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对老年患者、肝功能不全和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50ml/min)必须进行密切监控 其他详见说明书。

1.哮喘   本品不用于哮喘的初始治疗。本品应个体化用药,并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调节剂量。这不仅在开始使用复方制剂时需要注意,当需要调节维持剂量时也需要注意。如果某个患者所需联合治疗的剂量超出了复方制剂的范围,则应增开适当剂量的β2-受体激动剂和/或皮质激素的单药吸入制剂。   剂量应逐渐减到能有效控制病人哮喘症状的最小剂量。患者应由医师定期复查评价以确保其使用最佳的本品剂量。若使用最小推荐量后能长期控制症状,下一步则需要考虑尝试单独使用吸入皮质激素。   对于本品,有两种使用方法:   A.维持治疗:本品作为常规维持治疗,另配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作为缓解药。   B.维持、缓解治疗:本品作为日常维持治疗,和按需缓解治疗。   A.维持治疗:   本品作为常规维持治疗,另配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作为缓解药。建议患者任何时候均随身携带另配的快速支气管扩张剂。   成年人(18岁和18岁以上):1—2吸/次,一日2次。有些病人可能需要使用量达到4吸/次,一日2次。   青少年(12—17岁):1—2吸/次,一日2次。   在常规治疗中,当一日2次剂量可有效控制症状时,应逐渐减少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甚至一日一次给予本品。   快速支气管扩张剂用量的增加表明潜在病情有所加重,应重新评估哮喘治疗。   儿童(6岁和6岁以上):现已有一个更低的剂量供6--11岁的儿童使用。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副作用

a)概述在共有906例患者接受噻托溴铵治疗1年的临床试验中,最经常发生的良反应为口干。大约14%的患者发生口干。口干反应通常较轻微且随着持续治疗该反应会消失。

b)下表所列的是该种不良反应的报告率,这些资料来自患者接受噻托溴铵治疗1年的临床试验(根据WHO器官系统分级)所有列为常见的不良事件均指与安慰剂组相比报导发生頻率超过1%至2%上市后经验:已收到关于恶心、声音嘶哑和头晕的自发性不良反应报告。

c)关于个别严重和/或经常发生的不良反应COPD患者抗胆碱能治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口干。大部分病例口干症状较轻微。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β2 -受体激动剂治疗时所出现的可预期的药理学不良反应,如震颤和心悸。 2.常见(>1/100) : (1)中枢神经系统:头痛; (2)心血管系统:心悸; (3)骨骼肌肉系统:震颤; (4)呼吸道:口咽部念珠菌感染、咽部轻度刺激、咳嗽和声嘶。 3.不常见: (1)心血管系统:心动过速; (2)骨骼肌肉系统 :肌肉痉挛; (3)中枢神经系统:焦虑、躁动、紧张、恶心、眩晕、睡眠紊乱。 4.罕见(<1/1000) (1)皮肤:皮疹、寻麻疹、瘙痒; (2)呼吸道:支气管痉挛。 5.其中一些可能很严重的不良反应: (1)布地奈德:精 神病学症状如抑郁、行为异常(主要见于儿童)、糖皮质激素全身作用的症状和体征(包括肾上腺功能低下)、速发和迟发性过敏反应(包括皮炎、血管神经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以及青肿等。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禁忌

禁用于对噻托溴铵阿托品或其衍生物如异丙托溴铵或氧托溴铵或本产品的赋形剂乳糖有过敏反应的患者。

对布地奈德、福莫特罗或吸入乳糖有过敏反应的病人禁用

成分

噻托溴铵。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布地奈德(160μg/吸)和富马酸福莫特罗(4.5μg/吸)。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本品为多剂量粉吸入剂,在储库型干粉吸入装置中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注意事项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

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

3、与其它抗胆碱能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

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

6、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

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

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

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

10、本胶囊仅供吸入,不能口服。

11、未进行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根据在推荐剂量下得到的药理学和不良反应特性,未有证据显示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运动员慎用。   在停用本品时需要逐渐减少剂量。不能突然停止使用。一如果发现治疗无效,或所需剂量超出本品的最高推荐剂量,患者应寻求医生帮助。突然或进行性的哮喘或COPD症状加重具有危及生命的可能性,患者需要紧急地医疗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需要增加皮质激素治疗,例如一个疗程的口服皮质激素,或在有感染时加用抗生素。应向病人建议随身携带缓解吸入药品,如本品(对于使用本品缓解、维持疗法的患者)或其他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对于使用本品作维持治疗的患者)。   应提醒患者即便无症状时,应按处方要求吸入维持剂量的本品。运动以前,预防使用本品还没有研究数据。本品的缓解治疗应该在哮喘症状加重的时候使用,而不是常规的预防性使用,比如说在运动前。如果需要预防使用,应考虑使用单独的快速起效的支气管扩张剂。 (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