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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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乌美溴铵维兰特罗吸入粉雾剂

规格

18微克

乌美溴铵(以乌美铵计) 62.5μg与三苯乙酸维兰特罗(以维兰特罗计)25μg
生产企业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110

H20180005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的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随性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及急性发作的预防。

本品具有长效支气管扩张作用,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的长期维持治疗,一日一次用于缓解COPD患者的症状。

用法用量

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指揿压按扭,胶囊两端分别被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着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囊壳,并随气流进入呼吸道。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对老年患者、肝功能不全和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50ml/min)必须进行密切监控 其他详见说明书。

用量用法】本品仅用于经口吸入。成人推荐剂量是每次吸入本品62.5μg/25μg,每日一次。本品应在每天同一时间给药,每日一次,以维持支气管扩张作用。最大剂量是每次吸入本品62.5μg/25μg,每日一次。特殊群体:儿童及青少年: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及青少年。老年患者:年龄超过65岁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肾功能不全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或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对本品用药进行研究,应慎用(参见【药代动力学】)。

副作用

a)概述在共有906例患者接受噻托溴铵治疗1年的临床试验中,最经常发生的良反应为口干。大约14%的患者发生口干。口干反应通常较轻微且随着持续治疗该反应会消失。

b)下表所列的是该种不良反应的报告率,这些资料来自患者接受噻托溴铵治疗1年的临床试验(根据WHO器官系统分级)所有列为常见的不良事件均指与安慰剂组相比报导发生頻率超过1%至2%上市后经验:已收到关于恶心、声音嘶哑和头晕的自发性不良反应报告。

c)关于个别严重和/或经常发生的不良反应COPD患者抗胆碱能治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口干。大部分病例口干症状较轻微。

安全性概要

最常报告的乌美溴铵/维兰特罗的不良反应是鼻咽炎(9%)。

不良反应列表汇总

临床试验数据

本品的安全性概况是基于其临床开发项目,来自包括6855名COPD患者的乌美溴铵/维兰特罗和单个活性成分临床研究项目的安全性数据。该项目包括在为期24周或更长时间III期临床研究中接受每日一次乌美溴铵/维兰特罗的2354名患者,其中1296名在为期24周研究中接受了治疗剂量62.5μg/25μg,832名患者在为期24周研究中接受了较高剂量125μg/25μg,226名患者在为期12个月研究中接受了125μg/25μg治疗。

下表确认的不良反应频率来自对5项24周研究和1项12个月安全性研究进行汇总后观察到的粗发生率。

不良反应频率的定义如下: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以及未知(从已有数据无法评估)。

(详见说明书)

禁忌

禁用于对噻托溴铵阿托品或其衍生物如异丙托溴铵或氧托溴铵或本产品的赋形剂乳糖有过敏反应的患者。

1.对本品中活性成分或任一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2.严重乳蛋白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噻托溴铵。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活性成份为乌美溴铵和三苯乙酸维兰特罗。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本品为多剂量粉吸入剂,乌美溴铵和三苯乙酸维兰特罗分别以泡囊的形式密封于两条铝箔条内,置药粉吸入器(易纳器ELLIPTA)中,泡嚢中的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

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

3、与其它抗胆碱能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

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

6、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

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像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

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

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

10、本胶囊仅供吸入,不能口服。

11、未进行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根据在推荐剂量下得到的药理学和不良反应特性,未有证据显示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哮喘:尚未在哮喘患者中建立本品的安全性和疗效。本品禁用于治疗哮喘。

疾病恶化和急性发作:在COPD急速恶化或出现可能危及生命的发作期间不得启用本品。尚未在COPD急速恶化的受试者中研究本品,此类患者不适于使用本品。

本品禁用于缓解急性症状,即作为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补救治疗。本品尚无用于缓解急性症状的相关研究,且该情况下不得使用额外的剂量。如出现急性症状,应给予吸入性短效β2-激动剂进行治疗。

曾定期(如一日四次)口服或吸入短效β2-激动剂的患者在开始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停用这些药物,仅在需要缓解急性呼吸道症状时方可使用。当开处本品时,医疗保健提供者应同时向患者开处一种吸入性短效β2-激动剂并指导其用药。如果患者使用吸入性短效β2-激动剂的次数增加可能意味着疾病恶化,需及时进行医药治疗。

COPD可在数小时内急速恶化,或在数日内甚至更长时间内缓慢恶化。如果本品无法继续控制支气管狭窄症状;患者的吸入性短效β2-激动剂失效;或患者使用短效β2-激动剂的次数多于以往,这均可能意味着疾病恶化。此时应立即重新评估患者并开始COPD治疗。此情况下不适宜将本品的日剂量增至推荐剂量以上。

过量使用本品及与其它长效β2激动剂合用:本品的用药频率和剂量不得超过推荐值,本品不得与其它含LABA的药物(可能导致药物过量)合用。曾有关于过度使用吸入性拟交感神经药物所致的临床显著的心血管影响和死亡的报告。使用本品的患者不得出于任何原因合用另一种含LABA的药物(如沙美特罗、富马酸福莫特罗、酒石酸阿福特罗、茚达特罗)。

与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抑制剂的相互作用:本品与长期使用的酮康唑和其它已知的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CYP3A4)抑制剂(如利托那韦、克拉霉素、考尼伐坦、茚地那韦、伊曲康唑、洛匹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醋竹桃霉素、伏立康唑)合用时需谨慎,因为可能会增加心血管不良反应(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矛盾性支气管痉挛:与其它吸入性药物相同,本品能够引起矛盾性支气管痉挛,从而危及生命。如果在吸入本品后出现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应立即使用吸入性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其它疗法。

过敏反应:在吸入本品后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如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皮疹和荨麻疹。如果出现上述症状,应停用本品。重度牛奶蛋白过敏患者在吸入其它含乳糖的粉剂后曾报告了过敏反应;因此,重度牛奶蛋白过敏者禁用本品。

心血管影响:与其它β2-激动剂一样,维兰特罗可引起部分患者出现临床显著的心血管影响,测量表现为脉率、舒张压和收缩压增加,或症状加重。如果出现此类影响,应停用本品。此外,曾有关于β-激动剂引起心电图变化(如T波扁平、QTc间期延长、ST段下移)的报告,但尚不清楚这些影响的临床意义。

故心血管疾病(尤其是有冠状动脉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和高血压)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合并疾病:本品有拟交感胺类药物样作用,故有惊厥性疾病、甲状腺功能亢进以及对拟交感胺类药物反应敏感的患者应慎用本品。曾在静脉注射相关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沙丁胺醇后报告了既存糖尿病和酮酸中毒加重。

闭角型青光眼恶化:闭角型青光眼患者应慎用本品。医师和患者均应警惕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体征和症状(如眼睛疼痛或不适、视物模糊、与结膜充血所致红眼病相关的视物光晕或有色影像、角膜水肿)。如果患者出现上述任一体征或症状,应立即咨询医师。

尿潴留恶化:尿潴留患者应慎用本品。医师和患者均应警惕尿潴留的体征和症状(如排尿困难、排尿疼痛),尤其是有前列腺肥大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如果患者出现上述任一体征或症状,应立即咨询医师。

血钾过少和高血糖症:β-肾上腺素能激动剂可能通过细胞内分流引起部分患者出现显著的血钾过少,从而产生潜在的不良心血管影响。血清钾离子的减少通常为一过性的,无需给予补充剂。β-激动剂可能会使某些患者出现一过性的高血糖症。在4项为期6个月的临床试验中对本品进行了评估,未发现本品对COPD受试者血糖或血钾的治疗作用。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乌美溴铵/维兰特罗对驾驶或机械操作能力没有影响或其影响可以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