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l,枸橼酸喷托维林0.25%,氯化铵3% |
15mg |
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1899 |
国药准字H10940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小儿:5岁以上一次2. 5~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的妇女,有精神病史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慎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枸橼酸喷托维林;氯化铵。 |
本品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糊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基纤维素。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或深棕色澄清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带咸苦。 |
本品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青光眼及心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