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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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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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枸橼酸喷托维林0.25%,氯化铵3% |
150ml |
生产企业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1899 |
国药准字H200642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
本品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小儿:5岁以上一次2. 5~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10~15毫升,一日3~4次。 1-3岁10-15体重(公斤)1.5~2毫升一日3~4次。 4-6岁16-21体重(公斤)2~3次。 7-9岁22-27体重(公斤)3~4。 10-12岁28-32体重(公斤)4~5次。 |
副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枸橼酸喷托维林;氯化铵。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或深棕色澄清的黏稠液体,气芳香,味甜带咸苦。 |
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青光眼及心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孕妇慎用。 5.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