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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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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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6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01 |
国药准字H200307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
本品适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2.小儿:5岁以上一次2.5~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12岁~成人每次2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8片;6~12岁每次一片,一日3次,24小时不超 |
副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偶有头晕、恶心、胃部不适等轻微反应;能很快消失,自行恢复,不影响继续用药。 |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对氢溴酸右美沙芬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禁与单胺氧化酶并用。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氯化铵300毫克 |
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或深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带咸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青光眼及心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⒈本品成人用量每日不宜超过8片,儿童按规定用量服用。 ⒉精神抑郁症者不宜服用。 ⒊服用本品未见改善,应及时停药,并向医生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