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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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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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毎袋装0.3g |
生产企业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01 |
国药准字Z140210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
化痰消食,镇惊祛风。用于痰喘咳嗽,脘腹胀满,胸膈不利,吐乳不食,小儿惊风。 |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2.小儿:5岁以上一次2.5~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15g,一至三岁一次0.3g,四至六岁一次0.6g,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氯化铵300毫克 |
橘红、茯苓、朱砂、鸡内金(炒)、天竺黄、僵蚕(麸炒)、半夏曲、琥珀、全蝎、天麻、川贝母、冰片、葫芦蛾。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或深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带咸苦。 |
本品为橙红色至粉红色的粉末;味微苦、咸。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青光眼及心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