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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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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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 |
0.46g*12片*3板 |
生产企业 |
郑州泰丰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4901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咳痰。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2.小儿:5岁以上一次2.5~5毫升,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副作用 |
偶有便秘、轻度头痛、头晕、嗜睡、口干、恶心、腹胀、皮肤过敏等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3.青光眼及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枸橼酸喷托维林25毫克,氯化铵300毫克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或深棕色澄清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甜带咸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消化性溃疡、青光眼及心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
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5.脾虚便溏者慎用。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7.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