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2ml:50mg;5ml:125mg;10ml:250mg |
0.1g*8片 |
生产企业 |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49 |
国药准字H200463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止咳止痢。用于支气管炎、扁桃体炎,细菌性痢疾等。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2~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纳注射液中滴注;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每日1~2粒(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副作用 |
本品引起的不良反应较少;偶见皮疹、瘙痒、发热、寒战、疼痛、烦躁,罕见呼吸急促、紫绀、心悸、抽搐等。绝大部分停药后均能恢复正常。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内酯磺化物。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橙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严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如需联合使用其他静脉用药,在换药时建议冲洗输液管,以免药物相互作用产生不良反应。 2.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给药前应先询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是否有药物过敏史,针对这类用药患者应特别加强观察,以便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时及时进行处理。 3.药物性状改变时禁用。 4.严格控制输液速度,儿童以30~40滴/分钟为宜,成人以30~60滴/分钟为宜。滴速过快可能导致头晕、胸闷、局部疼痛。 5.稀释溶媒的温度要适宜,确保输液时药液为室温,一般在20℃~30℃之间为宜。 6.老人、婴儿等特殊人群应慎重使用,初次使用的患者应加强监测。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