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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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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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片重0.4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119 |
国药准字Z20080564 |
说明 | ||
适应症 |
脾胃气虚,胃纳不佳,食少便溏。 |
活血止痛,软坚散结。用于气虚血瘀,痰湿凝滞引起的慢性盆腔炎,症见白带增多者。 |
用法用量 |
用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蜜炙) |
黄芪、丹参、党参、山药、土茯苓、当归、鸡血藤、芡实、鱼腥草、三棱、莪术、全蝎、败酱草、肉桂、白术、炮姜、土鳖虫、延胡索、川楝。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辛。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黄色至棕褐色;气微香,味苦,微咸。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少津、大便干者。 3.不适用于急躁易怒,脘胁作胀,嗳气者。 4.不适用于急性肠炎,主要表现腹痛,水样大便频繁。 5.糖尿病患者慎用。 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7-15天症状无缓解,应向医师咨询。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