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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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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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6.4mg(相当于苯丙哌林20mg) |
100ml:0.6g |
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511 |
国药准字H2006409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1、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ml,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ml,一日2次。 2、12岁以下的儿童: 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 2-5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及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清液体。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本品每毫升含盐酸氨溴索3毫克。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