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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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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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按C13H22N4O3S计) |
0.3g*56粒 |
生产企业 |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143 |
国药准字H109200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烧灼感和反酸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4次,前3次于三餐前半小时,第4次于晚餐后2小时服用;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服药期间口内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苔及大便呈灰黑色,停药后即自行消失;偶见恶心、便秘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严重肾病患者及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雷尼替丁0.15克。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枸橼酸铋钾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黄色的粉末或颗粒。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8岁以上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