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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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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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8片 | |
生产企业 |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105 |
国药准字Z200032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用于关节痛。 |
消炎镇痛。用于神经痛,风湿痛,肩痛,扭伤,关节痛,肌肉疼痛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贴患处。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肿胀、水疱、潮红、疼痛、过敏反应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1.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 2.对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对橡胶膏过敏者禁用。 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孕妇禁用,运动员慎用。 |
成分 |
薄荷脑、桉油、樟脑水盐酸甲酯,辅料为:香精、轻质液状石蜡。 |
丁公藤,麻黄,当归,白芷,乳香,肉桂油,薄荷脑等。 |
性状 |
本品呈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气清香。 |
本品为乳白色或乳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能内服。2.使用时皮肤出现皮疹,搔痒者,应停用驱风油,皮肤溃烂有渗液及外伤合并感染化脓者,不宜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驱风油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2.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3.皮肤过敏者停用。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13.使用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