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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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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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cm×6cm | |
生产企业 |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105 |
国药准字Z44023728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用于关节痛。 |
祛风湿,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外用。贴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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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桉油、樟脑水盐酸甲酯,辅料为:香精、轻质液状石蜡。 |
麝香、乳香、没药、血竭、薄荷脑、冰片、桂皮油、樟脑、颠茄浸膏、盐酸苯海拉明等味。 |
性状 |
本品呈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气清香。 |
本品为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能内服。2.使用时皮肤出现皮疹,搔痒者,应停用驱风油,皮肤溃烂有渗液及外伤合并感染化脓者,不宜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驱风油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