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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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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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3.2g | |
生产企业 |
双飞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63105 |
国药准字H199900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止痛。用于关节痛。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口服,1-3岁(体重12-15公斤)一次用量3ml;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8ml;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孕妇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薄荷脑、桉油、樟脑水盐酸甲酯,辅料为:香精、轻质液状石蜡。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32毫升。 |
性状 |
本品呈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气清香。 |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味甜,水果香味。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能内服。2.使用时皮肤出现皮疹,搔痒者,应停用驱风油,皮肤溃烂有渗液及外伤合并感染化脓者,不宜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驱风油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