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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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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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g |
每10丸重0.35克 |
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天陆达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590 |
国药准字Z200259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肠热津亏所致的便秘,症见大便干结难下、腹部胀满不舒习惯性便秘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通便。用于头目眩晕,牙龈肿痛,口舌生疮,便秘尿赤。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一次6g;小蜜丸一次9g;大蜜丸一次1丸。—日1-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成分 |
火麻仁、苦杏仁、大黄、枳实、姜厚朴、炒白芍。 |
黄连、石膏、甘草、黄芩、大黄、赤芍、栀子、连翘、当归、川芎、薄荷、荆芥、菊花、玄参、天花粉、桔梗。 |
性状 |
黄褐色至棕褐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 |
本品为黑褐色丸剂(水丸)。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