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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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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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毫升(无糖型) |
6g*10袋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021 |
国药准字Z350202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肾养肺。用于肺肾阴亏,潮热盗汗,咽干,眩晕耳鸣,腰膝酸软 |
舒肝解郁,清热调经。用于肝郁化火,胸胁胀痛,烦闷急躁,颊赤口干,食欲不振或有潮热,以及妇女月经先期,经行不畅,乳房与少腹胀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麦冬、五味子、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阿司帕坦、苯甲酸钠。 |
牡丹皮、栀子(炒焦)、柴胡(酒制)、白芍(酒炒)、当归、茯苓、白术(土炒)、薄荷、甘草(蜜炙)。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酸、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微苦、略辛。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服药一周后,症状未见缓解,或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