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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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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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0ml |
20粒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157 |
国药准字Z150216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祛瘀,疏通经络,消肿止痛。用于各种跌打损伤,瘀血肿痛,风湿瘀阻,关节疼痛。 |
祛风通窍,舒筋活血,镇静安神,除“协日乌素”。用于半身不遂,左瘫右痪,口眼歪邪,四肢麻木,腰腿不利,言语不清,筋骨疼痛,神经麻痹,风湿,关节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患处,按摩5~10分钟至患处发热,一日2~3次;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将药液浸湿的棉垫敷于患处。 |
口服,一次5~9粒,一日1次,晚间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人工麝香、红花、樟脑、独活、冰片、龙血竭、薄荷脑、地黄、三七。辅料:乙醇。 |
诃子、制草乌、石菖蒲、木香、人工麝香、珊瑚(制)、珍珠(制)、丁香、肉豆蔻、沉香、禹粮土、磁石(制)、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橙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 |
本品为暗红色水丸,除去包衣后显棕红色;气香,味苦、辛、微涩。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生冷、油腻食物。4.切勿置本品于近火及高温处并严禁剧烈碰撞,使用时勿近明火。5.孕妇慎用;乙醇过敏者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软组织扭伤严重或有出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运动员慎用,年老体弱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