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壮骨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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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麝香壮骨膏

布洛芬片

规格

每贴5×6.5厘米

0.2g
生产企业

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2020280

国药准字H37020386
说明
适应症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1、 成人常用量 口服。(1) 抗风湿,一次0.4g~0.6 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 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 g。 2、小儿常用量 口服。 每次按体重5 mg/kg~10 mg/kg,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肤红痒。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 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 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 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 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禁忌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麝香、薄荷脑、樟脑、冰片、豹骨、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

辅料:橡胶、松香等。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