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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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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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cmx13cm |
每瓶装12g,28g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24 |
国药准字Z44023729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 |
驱风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
外用,涂擦患处至发热,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痒。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麝香、豹骨、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当归、八角茴香、山柰、冰片、樟脑、薄荷脑等18味。 |
麝香、血竭、乳香、没药、肉桂油、薄荷油、桉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
本品为浅黄棕色的油状液体;有特殊香气,味辛辣。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