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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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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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10粒 | |
生产企业 |
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309 |
国药准字H20020108 |
说明 | ||
适应症 |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
本品用于各种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痛风等的关节痛、肿以及各种疼痛,如痛经、牙痛、手术后痛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覆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
成人口服为每次75mg100mg每日二次或一次0.2g(1粒),一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2g(1粒)。为避免对胃肠道刺激,应饭后服用,整个胶囊吞服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红痒。 |
1.以胃肠道反应为主,如胃部疼痛或不适、胀气、恶心、呕吐、腹泻、便秘等,严重者出现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2.其次有水潴留(体重增加快、尿量减少、面部水肿等);过敏性皮炎、口腔炎、耳鸣、精神抑郁、头晕、嗜睡、视力模糊等亦可出现。3.其他如心律不齐、血压升高、心悸、幻觉、偏头痛、听力下降、四肢麻木、皮肤瘙痒、剥脱性皮炎、鼻衄、肝酶上升、间质性肾炎、肾功能下降、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等。 |
禁忌 |
1、孕妇禁用。 2、开放性伤口忌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2.有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者禁用 |
成分 |
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麝香、薄荷脑、樟脑、冰片、豹骨、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 辅料:橡胶、松香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其化学名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球形小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使用中如有皮肤发痒、变红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立即取下,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