麝香伤湿解痛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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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麝香伤湿解痛膏

伊班膦酸钠注射液

规格

7cm*10cm*2片*2袋

1ml:1mg(以伊班膦酸计)
生产企业

江苏百益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心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0208

国药准字H20010432
说明
适应症

祛风除湿,化瘀止痛。用于风湿疼痛、筋骨痛、肩酸腰痛、关节痛、扭伤、跌打损伤。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用法用量

外用,先将患处洗净揩干,将膏药贴于患处,24小时更换。

本品应在医院内使用。

在用本品治疗前就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及肿瘤种类决定。

在大多数重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可单剂量给予4mg;

在中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2mg即为有效剂量;

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L)-[0.02*白蛋白(g/l)]+0.8或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在多数病人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

在给药2-4mg的病人,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

在给药达6mg的病人,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应将本品稀释,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如有需要可遵医嘱重复使用。为治疗高钙血症,有50名病人接受了第二次治疗。在高钙血症复发或疗效不好的病人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忌用。

1、对本品及辅料或其它双膦酸盐过敏者禁用。

2、未纠正的低血钙者禁用。

3、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人工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桐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1—羟基—3—(N—甲基—N—戊胺基)亚膦酸单钠盐-水合物。

分子式:C9H22NNaO7P2·H2O

分子量: 359.23。

性状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

注意事项

1、孕妇忌用。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6、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本品中樟脑为皮肤刺激剂,外用局部有一定的刺激性。10、口服含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这两种成份的药品请注意;患有心血管病,支气管哮喘,肾功能不全者,甲状腺机能亢进以及高血压病者需慎用;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病或眼内压高者禁用;抗组胺药过敏者禁用;不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