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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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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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盒重50g |
0.25mg*100片 |
生产企业 |
海南益尔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6020038 |
国药准字H20073587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虚,强筋骨。用于久病体弱,精髓不足,贫血,风湿四肢疼痛及筋骨冷痹,肾虚腰痛,行步艰难。 |
用于维生素B12缺乏所致的疾病,如妊娠期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也可用于营养性疾患以及放射线和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用温开水或黄酒化服,一次3~9克,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一次2~6片(0.5~1.5毫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可引起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鹿骨。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腺苷钴胺。化学名称为:5,6-二甲基咪唑基-5’-脱氧腺嘌呤核苷基钴胺。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长方形块,有光泽,质坚而脆,碎片对光照视呈褐色半透明,气微,味微甘。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暗红色。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去医院检查。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神经系统损害者在诊断未明前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