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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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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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13H22N403S计150mg |
20mg |
生产企业 |
吉林显锋科技制药有限公司 |
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304 |
国药准字H2005905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及其他高胃酸分泌疾病。 |
1.消化性溃疡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2.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黏膜损害,和非甾体类抗炎药引起的急性胃黏膜损伤。3.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及胃手术后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等4.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5.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下列病症的替代疗法: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及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于清晨和睡前服用。 |
1.静脉滴注:临用前将瓶中的内容物溶于l00毫升0.9%氯化钠注射液或100毫升5%葡萄糖注射液中,本品溶解后静脉滴注时间应在20一30分钟或更长。2.禁止用其他其溶剂或其他药物溶解和稀释。3.当口服疗法不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和反流性食营炎的患者时,推荐静脉滴注本品的剂量为40mg,每日一次。4.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患者每日剂量可能要求更高,剂量应个体化,推荐静脉滴注60mg作为起始剂量,每日1次,当每日剂量超过60mg时分两次给予。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 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 3 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曾怀疑可能系药物过 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 4 长期服用因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而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 成N-亚硝基化合物。 |
1.奥美拉唑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和可逆。下列不良反应为临床试验或常规使用中所报告,但在许多病例中与奥美拉唑治疗本身的因果关系尚未确定。2.下述不良反应中:常见是指发生率≥1/100;不常见是指发生率≥1/1000,但<1/100;罕见是指发生率<1/1000;(1)常见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头痛消化系统:腹泻、便秘、腹痛、恶心/呕吐和气胀(2)不常见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头晕、感觉异样、嗜睡、失眠和眩晕肝脏:肝酶升高皮肤:皮疹和(或)瘙痒、荨麻疹其他:不适(3)罕见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可逆性精神错乱、激动、攻击性行为、抑郁和幻觉,多见于重症患者内分泌系统:男子乳房女性化消化系统:口干、口炎和胃肠道念珠菌感染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和各类血细胞减少肝脏:脑病(见于先前有严重肝病患者),肝炎或黄疸性肝炎、肝脏衰竭肌肉与骨骼:关节痛、肌力减弱和肌痛皮肤:光敏性、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毒性表皮坏死(TEN)、脱发其他:过敏反应,例如血管水肿、发热、支气管痉挛、间质性肾炎和过敏性休克。出汗增多、外围水肿、视力模糊、味觉失常和低钠血症3.另有个例重症患者接受奥美拉唑静脉注射,特别是高剂量,曾出现不可逆性视觉损伤,但无因果关系。 |
禁忌 |
8岁以下儿童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雷尼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专用溶剂为无色的透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供静脉滴注用。2.本品抑制胃酸分泌的作用强,时间长,故应用本品时不宜同时再服用其它抗酸剂或抑酸剂。为防止抑酸过分,在一般消化性溃疡等病时,不建议大剂量长期应用(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例外)。3.因本品能显著升高胃内pH,有些药物的吸收可能会有所改变。因此在用奥美拉唑或其它酸抑制剂或抗酸剂治疗时,酮康唑和依曲康唑的吸收会下降。4.肾功能受损者不须调整剂量;肝功能受损者需要酌情减量。5.治疗胃溃疡时应排除胃癌后才能使用本品,以免延误诊断和治疗。6.动物实验中,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后,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