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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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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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0mg(按C13H22N4O3S计) |
130mg/g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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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482 |
HC2015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缓解胃、十二指肠溃疡、胃炎、食道炎所伴胃酸过多引起的胃部不适或灼热症状。 |
用法用量 |
1.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一日2次,或一次300mg(一次2粒),睡前1次。 2.维持治疗:口服,一次150mg(一次1粒),每晚1次。 3.严重肾病患者,雷尼替丁的半衰期延长,剂量应减少,一次75mg(一次半粒),一日2次。 4.治疗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宜用大量,一日600~1200mg(一日4粒~8粒) |
用法:本品为口服用药,确诊为胃溃疡时,于餐前半个小时服用一袋。确诊为十二指肠溃疡时,于餐后两个小时服用一袋。急性疼痛时可即刻服用一袋。 用量:每次一袋,每日三次。 |
副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等。 2.对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反应较轻。 3.少数患者服药后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 |
本品含铝制酸成分,可导致轻微便秘,偶有恶心、呕吐。 |
禁忌 |
1.8岁以下儿童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盐酸雷尼替丁 |
化学名称:磷酸铝凝胶 分子式:AlPO4 分子量:121.95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 |
本品为白色具有粘性的混悬液,静止时上层有少许澄清液。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老年患者与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处方中加入软便剂(如MgO),因为与同类药相比,本品只导致轻微便秘,长期卧床者应慎服。 2.肾衰竭患者长期服用含铝胃药,可能导致或加重透析治疗引起之透析性骨软化症、透析性脑病变及低磷血症,应谨慎小心使用。 3.除非有医生指示请遵循下列情况用药: 1)对于牛奶或乳制品耐受度低者,每日服用药品中乳糖含量不得超过5克。 2)未满2个月婴儿不得服用。 3)一天内不可服用超过一日最大剂量,也不可l连续服用每日最大剂量2周以上。 4)不得并用其他药品。 4.慢性溃疡、胃部不适或灼热感、消化道溃疡应先行就医,不要自行服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