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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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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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5000IU)*20g/支 |
25mg*20粒 |
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262 |
国药准字H20060189 |
说明 | ||
适应症 |
抗生素类药: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皮肤黏膜感染,如脓皮病、化脓性皮肤病、溃疡等有继发感染者。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1.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2.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3.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4.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5.非关节性风湿病。6.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用法用量 |
局部涂擦或包敷患处, 一日1-2次 。 |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的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在一项研究中,患接触性皮炎或慢性皮肤损害(如郁血皮炎)者有3.7%~60%对局部用20%新霉素、(有碱基浓度为3.5mg/g的硫酸新霉素制品供应发生了过敏。但如涂药于无损的皮肤,且治疗不超过7日,则发生率仅约为1%。可能发生写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交义过敏。用20%的新霉素凡王林膏做的斑贴试验,应在48小时及96小时时看结果。 (2)长期局部外用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挛、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 |
禁忌 |
对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新霉素。 化学名称: 4-氧-(2,6-二氨基-2,6-二脱氧-a-D-吡喃葡糖基) -5-氧-【3-氧-2,6-二氨基-2,6-二脱氧-β-L-艾杜吡喃糖基)-β-D-呋喃核糖基】-2-脱氧-D-链霉胺硫酸盐。 分子式: C23H46N6O13· H2S04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油膏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类白色颗粒和粉末。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能耐受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类亦不能耐受 (2)本品局部应用可能引起皮肤过敏,并可导致令后局部应用新霉素时产生过敏反应。新霉素局部应用仍可引起肾毒性或耳毒性,尤其当患者肾功能减退或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 (3)新霉素软膏局部应用后,完整皮肤很少吸收,但烧伤面、肉芽组织和表皮剥脱的巨大创面则很容易吸收。 (4) 新霉素不宜用于全身性感染的治疗。 (5)本品对铜绿假单胞菌无效 |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病史,老年人,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避免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包括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7.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