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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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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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20粒重1g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四川省中药厂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994 |
国药准字Z10970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散寒,行气止痛。用于脘腹气滞疼痛。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刺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过敏反应;亦有极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口干、上腹不适,恶心呕吐及头痛等消化和神经系统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有出血倾向,严重贫血者慎用。 |
成分 |
川木香、降香、小茴香(盐水炙)、八角茴香、乳香(炒)、丁香、广藿香、木香、沉香。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丹参、三七、降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辛、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或粉末;气微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5.孕妇慎用。6.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无效,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月经过多、血管性头痛着应慎用。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