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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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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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12粒*2板 |
每片(14cm×10cm),含膏体13g;每克膏体含吲哚美辛3.5mg |
生产企业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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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80087 |
H20181259 |
说明 | ||
适应症 |
舒筋活血,散瘀止痛。用于急慢性挫伤、扭伤、关节痛、神经痛、跌打损伤等。 |
用于缓解局部软组织疼痛,如: 1.运动创伤引起的局部软组织疼痛。 2.慢性软组织劳损所致的局部酸痛。 3.骨关节疾病的局部对症止痛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局部外用,每天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局部皮肤瘙痒、发红,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孕妇忌用,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
1.15岁以下儿童禁用。 2.眼周和黏膜组织、皮疹和皮肤破损部位禁用。 3.禁止连续使用2周以上。 |
成分 |
三七、草乌(蒸)、雪上一枝蒿、冰片、骨碎补、红花、接骨木、赤芍。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至深棕色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巴布膏剂。 |
注意事项 |
本品药性剧烈,应按规定量服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 2.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向医师咨询。 3.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