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g |
25mg |
生产企业 |
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九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94 |
国药准字H220213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利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和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可用于成年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
"用于: ①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 ②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 ③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 ④对成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用法用量 |
成人 推荐剂量为5mg,每日1次。本品可在每天的任意时间服用,餐时或非餐时均可服用。 特殊人群: 肾功能不全患者 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肝功能不全患者 肝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漏服 如果遗漏给药,建议患者在下次服药时不需服用双倍剂量。 |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成人常用量:①关节炎,一日75~150mg,分3次服,疗效满意后可逐渐减量;②急性疼痛:首次50mg,以后25~50mg,每6~8小时1次。2、小儿常用量:一日0.5~2.0mg/kg,日最大量为3.0mg/kg,分3次服。 |
禁忌 |
禁用于对利格列汀有过敏史,诸如荨麻疹、血管性水肿或支气管高敏反应的患者。 |
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重度心力衰竭的患者 |
成分 |
利格列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浅红色原形双凸,斜边薄膜衣片。一面凹刻BI公司标志,另一面凹刻“D5”,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一般信息 本品不能用于治疗1型糖尿病患者,也不能用于治疗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 与已知会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用 已知促胰岛素分泌药和胰岛素会引起低血糖。在一项临床试验中,利格列汀与促胰岛素分泌药(例如,磺脲类)合用引起的低血糖发生率,高于安慰剂。在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利格列汀与胰岛素合用会引起较高的低血糖的发生率。因此,与利格列汀合用时,需要较低剂量的促胰岛素分泌药或胰岛素,从而减少低血糖的风险。 大血管的结果 尚无临床研究建立利格列汀或其他降糖药能够降低大血管风险的确切证据。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未进行过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影响的研宄。但是,应提醒患者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尤其是在和磺脲类联合使用的情况下。 |
1、避免与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合并用药。 2、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能出现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不良反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这些不良反应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状,也无论患者是否有胃肠道不良反应史或严重的胃肠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肠道病史(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非甾体抗炎药,以免使病情恶化。当患者服用该药发生胃肠道出血或溃疡时,应停药。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出现不良反应的频率增加,尤其是胃肠道出血和穿孔,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 4、针对多种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NSAIDs药物持续时间达3年的临床试验显示,本品可能引起严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风的风险增加,其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选择性或非选择性药物,可能有相似的风险。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其风险更大。即使既往没有心血管症状,医生和患者也应对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持警惕。应告知患者严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状和/或体征以及如果发生应采取的步骤。患者应该警惕诸如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症状和体征,而且当有任何上述症状或体征发生后应该马上寻求医生帮助。 5、和所有非甾体抗炎药(NSAIDs)一样,本品可导致新发高血压或使已有的高血压症状加重,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可导致心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增加。服用噻嗪类或髓袢利尿剂的患者服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时,可能会影响这些药物的疗效。高血压病患者应慎用非甾体抗炎药(NSAIDs),包括本品。在开始本品治疗和整个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血压。 6、有高血压和/或心力衰竭(如液体潴留和水肿)病史的患者应慎用。 7、NSAIDs,包括本品可能引起致命的、严重的皮肤不良反应,例如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TEN)。这些严重事件可在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出现。应告知患者严重皮肤反应的症状和体征,在第一次出现皮肤皮疹或过敏反应的其他征象时,应停用本品。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按每隔8小时口服50mg的剂量给药,本品活性物质进入乳汁的量非常少,不会对婴儿产生不良影响。 9、老年用药: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10、药物过量:药物过量时应采用下列治疗措施:应尽快采取洗胃和活性炭处理,以阻止其进一步被吸收。对并发症,例如血压过低、肾衰竭、惊厥、胃肠刺激、呼吸抑制,应进行支持治疗和对症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