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拉萘酯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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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拉萘酯乳膏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规格

10g:0.2g

10g:0.1g*15g
生产企业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162

国药准字H19980120
说明
适应症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烯丙胺类抗真菌药物,适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引起的体癣、股癣、手癣、足癣和花斑癣。

用法用量

外用,每天一次涂于患处。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每日2次。体股癣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4-6周。

副作用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少数患者可有局部一过性烧灼感和刺痛感、干燥、红斑、瘙痒和局部刺激症状,个别患者可有接触性皮炎发生。

禁忌

下列患者禁用: 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 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 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对特比萘芬或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拉萘酯。

化学名称:N-(6-甲氧基-2-吡啶基)-N-甲基氨基硫代甲酸-(5,6,7,8-四氢)-2-萘酯。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8H20N2O2S分子量:328.44

本品10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1克,辅料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膏。

半透明状或乳白色凝胶。

注意事项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仅供皮肤涂敷用,不能用于眼内,要避免与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触。

2.皮肤涂敷后不必包扎。

3.连续用药4周后,若症状无改善,则请再到医院就诊。

4.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开放性伤口不宜使用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