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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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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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10g |
10g :0.3g |
生产企业 |
江苏小林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733 |
国药准字H109401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适用于化脓性皮肤病、脓胞疮、毛囊炎、传染性湿疹样皮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急性湿疹样皮炎、真菌、细菌混合感染的皮肤病。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将膏体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3次。 |
副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偶有轻度刺激,红斑,灼痛感。 |
禁忌 |
下列患者禁用: 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 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 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对碘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拉萘酯,其化学名称为:N-(6-甲氧基-2-吡啶基)-N-甲基氨基硫代甲酸-(5,6,7,8-四氢)-2-萘酯。 其结构式如下:分子式:C18H20N2O2S,分子量:328.44 |
氯碘羟喹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
黄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应清洁皮损后涂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