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拉萘酯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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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拉萘酯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2%:10g

2%*15g(联邦倍康)
生产企业

江苏小林制药有限公司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733

国药准字H1999405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主要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下列患者禁用:

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

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

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拉萘酯,其化学名称为:N-(6-甲氧基-2-吡啶基)-N-甲基氨基硫代甲酸-(5,6,7,8-四氢)-2-萘酯。

其结构式如下:分子式:C18H20N2O2S,分子量:328.44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化学名: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注意事项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